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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籍規費金額

◎自民國100年5月1日起,戶籍謄本每張收費由20元調降為15元,閱覽戶籍資料每次收費由20元

   調降為15元,英文戶籍謄本規費由每張新台幣150元調降為100元,同一次申請二份以上英文戶

   籍謄本者,自第二份起每張收費由新台幣20元調降為15元。

戶籍規費金額

項目

金額

單位

備註

戶籍謄本

15

張

 

英文戶籍謄本

100

張

同一次申請2份以上者,自第2份起每張收費15元。

國民身分證(初、換領)

50

張

 

國民身分證(補領)

200

張

 

戶口名簿

30

本

 

印鑑登記

20

次

 

印鑑證明

20

張

 

印鑑變更

20

次

 

印鑑註銷

20

次

 

戶籍登記資料(簿)閱覽

15

次

 

戶籍檔案原始資料影本

10

張

 

門牌證明

20

張

 

門牌釘製工本費

60

張

花蓮縣政府109年12月30日府民戶字第1090254598A號令發布

自然人憑證

250

張

自民國102年4月1日起,自然人憑證IC卡工本費調整為新台幣250元整。 

親等關聯資料

30

張

同一次申請2份以上者,自第2份起每張收費15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