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內政部107年9月28日台內戶字第1071203788號函辦理。 二、有關戶政及移民單位合作改善歸化定居流程一案,外籍人士可於戶所申請歸化 時一併申請臺灣地區居留、在臺曾設有戶籍者辦理回復國籍可一併申請定居, 於107年10月1日實施。
一、依據內政部107年9月28日台內戶字第1071203788號函辦理。
二、有關戶政及移民單位合作改善歸化定居流程一案,外籍人士可於戶所申請歸化
時一併申請臺灣地區居留、在臺曾設有戶籍者辦理回復國籍可一併申請定居,
於107年10月1日實施。